记者从河南省征兵办获悉,根据国家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和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我省将继续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为部队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在国家核定的44所地方高校2021年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内,为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联勤保障部队、武警部队、军委国防动员部等单位招收定向培养士官2628人(含女士官32人),招生计划见下表(详细计划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印发的《招生考试之友》为准)。
7月4日8时至8日18时填志愿,14日至19日体检、面试
报考条件规定,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2021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定向培养士官的招生,纳入全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
(一)志愿填报。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7月4日8时至8日18时填报专科提前批志愿,填写相应高校“直招士官生”专业。
(二)政治考核。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牵头,会同同级公安部门及毕业中学,按照征集普通义务兵政治考核要求组织实施。政治考核时间原则上为7月2日至7月13日,根据工作实际可延长至7月17日。有意向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打印填报《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此表用A4型纸正反双面打印)。
(三)体格检查和面试。体检工作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省辖市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全省体检、面试时间为7月14日至19日。
7月9日,省招办会同省征兵办公室依照各院校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体检、面试对象,志愿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可于当日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查询参加体检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省辖市体检、面试时间及地点、联系人,第一志愿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下载打印《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此表用A4型纸单面打印),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表》(贴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按时到各省辖市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面试。
面试体检前,考生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河南省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填写体检前14天内健康状况,并就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出承诺。面试工作以招收部队和高职院校为主,兵役机关派人参加,每组3人以上,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面试表》进行评价,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体检、面试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考生对结果存有异议,可现场申请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
7月24日,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http://www.heao.com.cn)或关注并进入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点击右下方“联系征办”自行查询体检结论。
(四)录取。省招办依据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面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按照招生高校提调档比例要求(顺序志愿投档的,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控制在105%以内),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优先录取。当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招办及时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面试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征志愿录取。
(五)补充。培养对象因淘汰或录取不足出现的空缺,每年年底前从同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高校对报名学生体检、病史、政治和学习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择优推荐培养对象;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招收部队按规定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根据其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入伍意愿等,择优确定为培养对象。
联合培养完成,享受现役士官相关待遇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招收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高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兵役机关指导高校做好培养对象日常管理和军政训练。
定向培养对象入学1个月内,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指导高校组织身体复查和政治复审,不符合入伍条件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定向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销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
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由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组织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符合服现役条件的,由兵役机关办理入伍手续。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当地兵役机关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士官统一接入部队。入伍时间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培养对象入伍后,在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完成入伍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有关工作纳入部队大单位年度军事训练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招收的定向培养士官入伍实习结束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授予军衔,首次授予军衔的时间、等级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批准入伍后至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