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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实很难的 转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转专业要求如下第二十一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准许转专业、转学:(1)学生确有专长,本人申请。
2、由所在系(专业)推荐,经转入系(专业)考核证实,转入该系(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需转入其他院校者。
3、由转出学校推荐,经转入学校考核证实,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4、不予考虑转专业、转学:(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2)由一般院校转入重点院校者;(3)由专科转入本科者;(4)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5)师范院校(学校认为不宜学师范者除外)转入其他院校者;(6)无正当理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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