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资料图】
区有关部门及单位:
为推动本区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府规〔2022〕22号)、《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3-2024年)》(沪发改服务〔2023〕7号)的相关要求,现就2023年度第二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依法登记注册,税收户管在本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持有法人一证通的(需具有电子签章功能)。
关于项目支持范围、支持方式,申报材料等具体要求,按照《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3-2024年)》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2)。
二、申报工作安排
1.申报安排。区发展改革委常年受理项目申报材料,并按照市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办公室年度工作时间要求,按流程组织申报。项目单位需按照申报通知的时间要求,及时完成系统申报。最终受理结果以系统显示为准。
2.正式申报。请项目单位通过法人一证通在线登录一网通办门户网站https://www.shanghai.gov.cn,选择税收征管关系所在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事项,网上填写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资料(上传的附件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0M,可上传多个文件),系统自动生成申报书后加盖电子签章,完成系统申报,本批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7日24时。
3.区级评审。2023年7月中旬,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区级专家评审,具体另行通知。
4.转报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后报市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办公室。
附件:
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
联系人:杨宇宇 25658449
联系地址:飞虹路518号1405室
来源:区发改委
编辑:朱伟文
关键词: